2018年3月,海北托勒气象站业务人员巡视发现,某单位拟在托勒气象站观测场49米处内新建高约9米的楼房。了解情况后,托勒站负责人及时赴托勒进行了现场测量,祁连县气象局及时与祁连县项目分管单位进行了联系、协调。海北州气象局收到祁连县气象局汇报后,向项目主管单位下达了限高函,并将《海北州气象局关于妥善解决新建楼房影响气象探测环境事件的函》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文件等送到项目主管单位进行签收。经州气象局与主管单位多次沟通、协调,项目实施单位最终根据探测环境保护要求调整了新建建筑建设方案,使其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
2018年4月海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门源县气象局北侧距离107米外修建2至3层混合式商铺群及3栋高度为35米的小高层。经门源县气象局工作人员测量,该建筑距离气象局观测场最近距离仅为75米,建成后将严重影响门源县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为了保护门源县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确保该局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门源县气象局向海北州气象局汇报的同时向门源县政府办公室递交了《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申请》;海北州气象局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了测量、执法,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限高函。通过探测环境保护执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将107米外围2至3层商铺采取有效措施,并调整了建筑物的高度和布局,使之符合探测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并按气象局要求履行了行政许可的相关手续。
以上两次事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保护了气象探测环境,更有力宣传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李全平)